交强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第一年通常需要缴 950 元 + 450 元(车船税)= 1400 元

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 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 暴风、龙卷风;
  •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三者责任险

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该险种主要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三责险有5万元到100万到1000万等金额不等的保单。若在较发达城市,建议购买100万元以上保额保单。